- 服務說明
- 常見問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申請條件。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所有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30天沒有法定人數。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6.合伙企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深圳合伙公司注銷所需資料
1 .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申請表(深圳)(原件一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深圳)(一份)。
3.企業(深圳)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原件一份)。
4.全體投資者承諾函(深圳)(原件一份)。
三、深圳合伙公司注銷網上提交資料流程圖
四、深圳合伙公司注銷線下提交資料流程圖
五、深圳合伙公司注銷官方審核流程及辦理時間
一、收據(當日)
1.檢查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2.根據指南中的材料清單逐一檢查是否完整;
3.檢查每種材料是否涵蓋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元素。
二.驗收(同一天)
1.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未告知申請材料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受理;
2.申請事項屬于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行政機關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1.檢查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2.根據指南中的材料清單逐一檢查是否完整;
3.檢查每種材料是否涵蓋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元素。
三.審查(一個工作日)
提出初步意見,轉入決策步驟。
1 .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2.檢查是否有任何限制;
四.決定(當天)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的核準登記形式。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核準登記。
審核步驟階段提出的初步意見。
動詞 (verb的縮寫)證書準備(當天)
營業執照,窗口收款,郵件投遞。
六、深圳合伙公司注銷相關法律規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
第四十條商事主體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對變更登記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分支機構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自企業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分支機構變更登記。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企業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辦理分支機構注銷登記。分支機構被撤銷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支機構登記機關申請撤銷登記。
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后,商事主體資格終止。
以上是深圳合伙公司注銷過程中需要了解的相關內容。注意無論是注冊還是注銷深圳公司,都必須遵守當地相關要求。公司必須按照當地政府法律法規設立,其經營范圍也必須符合當地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