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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優惠政策匯總!
發布時間 : 2021-12-16 10:58:55
為響應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黨中央、國務院先后部署出臺了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其中,重點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給予稅費優惠, 對微利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遲繳納2020年所得稅,繼續落實普惠金融相關稅收支持政策,增強其抗風險能力,幫助其渡過難關。 讓我們了解一下我們可以享受的具體折扣。
1。優惠稅費幫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
減稅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階段性減免稅
[享受主題]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預扣稅率為3%的預付增值稅項目將被暫停。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稅銷售收入3%的稅率,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銷售額按以下公式計算: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對于預扣稅率為3%的預付增值稅項目,將降低1%的預扣稅率。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根據上述規定,增值稅免稅銷售額等項目應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和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的相應欄目中。稅率低于1%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擬申請增值稅的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對應欄目中填報,減征對應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并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本期應納稅額”和“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對應欄目中填報。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信息第8欄“不含稅銷售額”計算公式(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調整如下:第8欄=第7欄&除;(1+收款率)。
[政策基礎]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等稅收征管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
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0年延遲繳納所得稅
[享受主題]
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可在2020年剩余報告期內提前申報后暫停繳納當期企業所得稅,延期至2021年第一個報告期繳納。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條件的企業。在預繳申報時,小規模微利企業可通過填寫預繳納稅申報表相關行,享受小規模微利企業所得稅延期繳納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個體工商戶按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業務收入納稅申報后,可暫停繳納當期個人所得稅,直至2021年第一個報告期。其中,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申報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暫不扣除個人所得稅,2021年遞延至首次申報期。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繳2020年度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收費減免政策
分階段減免企業養老金、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享受主題]
除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外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
[優惠內容]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對中小企業三級社會保險單位免征繳費;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所有省份(湖北省除外)將對大型企業和其他參保單位(不含事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征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的一半;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湖北省免征大型企業等三類社會保險單位和其他參保單位(不含事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延期繳納期間免收滯納金。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分類標準的通知》(工信部發〔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各省確定免檢或免檢企業,在不增加企業交易負擔的情況下,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
[政策基礎]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南海區衡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企業社會保險費分期減免政策的通知》(國稅發〔2020〕33號)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企業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
對單位參保的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職工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實行階段性減免
[享受主題]
職工按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單位參保職工的個體工商戶免征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
[政策基礎]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
(2)市場監管總局?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支持力度的指導意見》(石國朱堅〔2020〕38號)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企業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可自愿暫緩繳費
[享受主題]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優惠內容]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如2020年確實難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自愿暫緩繳納。2021年可以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2020年未繳費月,可在2021年底前繳費,繳費基數可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內自主選擇。
[政策基礎]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企業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
2.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享受稅收優惠。
深圳文化傳媒公司注冊流程繼續實施普惠金融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
[享受主題]
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提供普惠金融服務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財政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額貸款公司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租賃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將執行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基礎]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額貸款公司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1號)
(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普惠金融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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