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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這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發(fā)布時間 : 2021-12-25 06:25:41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應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那么,誰不需要辦理年度結算呢?起來看看。
一般來說,只要納稅人平時預繳的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就需要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持續(xù)釋放改革紅利,國務院專門免除了部分需要納稅的中低收入納稅人的年度匯算清繳義務。據(jù)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了《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以下簡稱94號財稅公告),明確了免征年度匯算清繳的情形。根據(jù)這些規(guī)定,《公告》第二條列出了無需辦理2019年度匯算清繳的納稅人:
1。部分本應辦理年度匯算清繳,需要補繳稅款的納稅人,免除辦理義務。
其中:如《公告》第二條第一項所列,只要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無論繳納多少稅,在深圳注冊的公司都沒有資金進行年度結算;
如《公告》第二條第二項所列,納稅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無論綜合所得水平如何,只要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即可。
注:根據(jù)94號《財稅公告》,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不納入免征范圍。
2。《公告》第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未申請年度退稅的納稅人。
如果納稅人平時的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則無需退稅或補稅,因此無需進行年度結算。
納稅人自愿放棄退稅的,無需年度結算。
【/s2/】提示:納稅人如果不清楚自己的年收入是多少,或者不知道在曲靖、番禺區(qū)該不該交稅或者退稅,能不能滿足免稅條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s2/】
首先,納稅人可以向扣繳單位提出請求。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單位有責任告知納稅人已繳納的收入和已預繳的稅款。
二是納稅人可登錄網上稅務局(含移動個人所得稅APP)查詢其2019年度收入及納稅申報明細記錄;
三是稅務機關在辦理年度匯算時,會通過網上稅務局按照一定的規(guī)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信息無異議,系統(tǒng)會自動計算應納或應退稅款,讓納稅人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稅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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