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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編整理“雙十一”促銷帶來的稅務問題與解決方
發布時間 : 2022-01-11 06:03:37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來了!最近各大電商平臺上商家展示的促銷方案讓扒手黨邊肖眼花繚亂,比如超級魔術優惠券館,優惠券五折低至1元!一些可使用價值4000元以上的自營家電,價值600元券!一萬張優惠券一起發放,搶到300元內的大優惠券!戶外運動,每400減50!等等,在選擇了網上購物車之后,千百惠·邊肖也針對各大商家在促銷方案中會面臨的稅務問題提出了幾個解決方案。
促銷方案一—— 滿減額在某知名手機店的促銷方案中,消費者只要當天在該店一次性花4000元購買手機產品,即可享受降價300元的優惠。如果消費者購買原價4999元的手機,只需要在活動當天支付4699元。那么,在滿減促銷方案中,商家應該如何確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呢?
打折促銷計劃本質上是一種打折銷售商品的方式。
在增值稅方面,商家要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減按折讓額計征銷售的通知》(國稅函〔2010〕56號)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納稅人折價銷售貨物, 如果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金額和折扣金額,納稅人采用折扣方式銷售貨物,是指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金額和折扣金額,也就是說在同一張發票的金額欄分別注明銷售金額和折扣金額,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銷售金額征收增值稅。 同一張發票的金額欄未注明折扣金額,僅在發票備注欄注明的,折扣金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扣除。
商家要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第(五)項規定,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給予的價格扣除為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收入金額。
促銷方案二——買就送在某知名服裝店的促銷方案中,只要消費者在雙十一活動當天購買原價1999元的羽絨服,就會獲贈一套價值199元的保暖內衣。如果消費者在活動當天購買原價1999元的羽絨服,商家贈送其價值199元的保暖內衣,消費者實際支付1999元。那么,在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方面,企業是否應按2198元確認銷售收入?
促銷計劃本質上是捆綁銷售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三條規定,企業以買一送一的組合方式銷售自有產品,不屬于捐贈,銷售總額應按每件產品公允價值的比例進行分配,確認銷售收入。
因此,企業只需按1999元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而不是按2198元確認銷售收入。
促銷方案三——今年收款來年付貨家具定制需要一個階段的生產周期,但生產周期不超過12個月。為了提前獲得生產資金,某知名品牌家具商家的門店促銷計劃規定,消費者只要在雙十一活動中訂購定制家具,即可享受總價95%的折扣,商家按照訂單順序下單發貨。比如活動當天,消費者購買原價8萬元的家具,根據促銷計劃,消費者實際支付的訂單價格為7.6萬元。按照商家正常的生產周期,消費者將在2019年2月收到定制家具。那么,商家在本次促銷方案中應如何確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呢?
這個計劃本質上是提前銷售商品。
企業應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以預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日期為貨物發出之日,但生產周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的生產、銷售日期為收到預付款之日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
在這個方案中,商家的銷售方式是提前賣貨,所以增值稅收入的實現要在家具發出當天確認。
企業應注意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屬于當期收入和費用,無論是否收到款項。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該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視為當期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規定,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
(一)企業銷售商品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收入的實現:
(1)商品銷售合同已簽訂,企業已將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二)企業既未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未對已售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4)賣方已經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因此,商家在銷售的商品符合上述條件后,應確認企業所得稅的實現。
促銷方案四——先收貨后分期付款在某奢侈品商家的店鋪促銷方案中,為了鼓勵消費者提前購買和使用,商家與消費者簽訂了電子合同。合同規定,所有在雙十一活動當天下單的消費者,第二天只需支付商品總額的50%,2018年12月11日支付商品總額的30%,2019年1月11日支付剩余商品總額的全部。如果消費者延遲付款,他/她需要每天支付延遲付款利息費用。那么,在這個促銷方案中,商家應該如何繳納增值稅呢?商家收取消費者延期支付利息費用,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這個計劃本質上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銷售商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桂平市、管城區: (一)應稅銷售行為發生在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銷售款主張證據之日;如果先開具發票,則為發票開具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深圳市吳征鎰公司注冊地址變更之日或者根據《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收到銷售款主張證據之日,根據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賒銷、分期付款方式銷售貨物, 該日期是書面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如果沒有書面合同或沒有書面合同,則為交貨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手續費、補貼、資金、代收手續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支付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預付款項、包裝費、包裝費、預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等。
因此,本方案中商家采用分期付款的銷售方式,增值稅收入的實現應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日確認。如果商家收到消費者支付的延期支付利息費用,則應支付增值稅作為額外費用。
促銷方案五——關注店鋪參加抽獎在某知名干果食品商家的門店促銷計劃中,商家為了吸引人氣,規定所有關注本店的顧客,無論是否在本店購買商品,均可在雙十一活動當天參與抽獎,幸運的顧客將獲得本店自產精美干果禮盒一個,共50個獎品,而庫存最后。那么,在這個促銷方案中,商家給幸運顧客的獎品需要繳納增值稅嗎?如果需要增值稅,銷售額應該如何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商品無償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無正當理由有《條例》第七條所述明顯低價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銷售商品行為未銷售的,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根據納稅人近期同類商品的平均銷售價格;
(二)根據其他納稅人近期同類商品的平均銷售價格;
(3)根據應稅價值的構成。應稅價值的計算公式為:
組件應稅價值=成本和時間;(1+成本利潤率)
因此,在本次促銷方案中,商家免費贈送給幸運顧客的精美禮品作為銷售行為屬于增值稅(VAT),應繳納增值稅。銷售應嚴格按照上述順序確定,不應直接使用組成計稅價值。
來源:中國稅務問答新媒體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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