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會有哪些風險
發布時間 : 2021-12-13 10:50:22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的時候,成立公司后,有人會因為不方便委托他人代理法人。這是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這種行為其實是不對的。對于前線黨來說,有很多風險。那么,前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會面臨哪些風險?
第一,如果不能證明自己屬于名義法定代表人:
(1)民事責任方面,在某些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可能要對其本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2)在行政責任方面,在某些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可能要對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行政責任。除非法定代表人能夠舉證證明其對公司的行為不知情,沒有主觀過錯或者玩忽職守。
(3)在刑事責任方面,法定代表人不一定對公司所犯罪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在我國刑法規定的一些犯罪中,除了處罰單位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比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偷稅漏稅罪、侵犯著作權罪、非法經營罪等。
(4)當公司進入破產程序、被申請強制執行或未繳納稅款時,在一定情況下,司法行政機關有權對法定代表人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
二、如果你能證明你屬于名義法定代表人:
(1)民事責任方面,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在自有財產范圍內對外承擔還款責任;如實際控制人以虛構出資操縱公司,從湖州、東莞提取出資銀行,或在訴訟過程中隱匿、轉移資產,或擅自處分財產等。,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就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無論法定代表人是否知曉,仍要因公司對外借款或其他經營活動而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蹤或者找不到公司民事責任的承擔者,名義法定代表人也將面臨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2)刑事責任方面,實際控制人操縱公司實施經濟犯罪,如騙取銀行貸款、騙取保險金、非法集資等。雖然名義法定代表人沒有直接參與上述行為,但如果名義法定代表人明知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上述犯罪,但不加以制止,或者放任實際控制人實施上述行為,名義法定代表人很可能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即使名義法定代表人與實際控制人之間存在名義法定代表人不參與經營管理、不承擔相應責任的書面約定,該約定僅在雙方內部有效,對外無法律效力。
上一篇:新公司注冊后需要做什么 下一篇:個人獨資企業變更合伙企業條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