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您關注的積分落戶、個稅納稅記錄查詢等問題,解答在這
發布時間 : 2021-12-20 16:24:33
01。2020年北京積分結算政策有哪些稅收指標?
答:《北京市積分結算管理辦法》規定:第五條第(六)項稅收指標和分值。
申請人近三年連續納稅,綜合所得(包括工資收入、勞務報酬收入、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和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每年在10萬元以上的,加2分,最高6分。
申請人在過去五年內有涉稅違法記錄的,每項記錄扣12分。
第七條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符合第四條要求的申請人應在本市積分結算網上申報系統中與用人單位關聯后提交申請。用人單位必須在北京登記,依法進行稅務登記和納稅。
《北京市積分結算業務管理細則》規定:第五條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其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提交積分結算申請,用人單位在北京市登記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如何登記深圳裝修公司的流程和費用?
第十五條積分指標的解釋
(6)稅收指標:
1.申請積分結算開始前連續三個自然年度,申請人必須每年在北京市繳納個體工商戶的工資收入、勞動報酬收入、生產經營收入(2019年1月1日以前,不含1月1日)或綜合收入(包括工資收入、勞動報酬收入、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和營業收入(201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上述個人所得稅金額每年在10萬元以上的,加2分,最高6分,以儲稅日期為準。
2.涉稅違法行為:在申請積分結算開始前連續五個自然年度內,申請人被本市稅務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罰款50元以上),每項記錄扣12分。
02。如何查詢或打印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記錄或完稅證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條例:(文書)調整為<納稅記錄>:關于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5號)規定,納稅人在2018年12月31日(含)前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退稅)的,稅務機關將繼續開具完稅證明(單證式)。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退稅)》,稅務機關不再開具《完稅證明(文書)》,調整開具《納稅記錄》。
納稅人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申請開具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含)到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納稅人可親自到辦稅服務廳前臺或委托他人申請開具《納稅記錄單》,也可通過自助終端自行打印《納稅記錄單》。
納稅人委托他人代辦稅服務廳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的,必須持有以下證件和襄陽、花都材料: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委托人的書面授權信息。
03。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如何查看退稅進度?
答:成功提交退稅申請后,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您的退稅業務辦理情況。系統會提示您未通過審核或未退回倉庫的原因或解決方案。退稅成功后,手機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有提示。最終提示狀態為*年*月*日。國庫處理完畢。請注意退稅收據。
04。以前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存在遺漏或錯報。如何改正?
答:(1)扣繳客戶申報、補充申報、更正申報。
正常申報: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客戶端】并收集相關信息后,稅務人員會在綜合所得代扣代繳申報、分類所得代扣代繳申報、非居民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限售股轉讓代扣代繳申報功能菜單中進行正常申報。收入代理申報進入系統頂部的【生產經營】模塊后,可以在【預繳納稅申報】菜單中填寫數據,然后通過【網上納稅申報】功能申報發送。
補充申報:逾期申報需要補充申報的,在系統首頁切換【納稅月份】到需要補充申報的月份,然后按照正常申報流程進行。對于逾期申報的操作,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客戶補報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申報表時,如果已經申報了同一納稅年度的后期申報表,則不允許客戶再次補報。
更正申報:申報成功后,如發現內容有誤或遺漏人員,需要進行更正申報,只需在申報表提交界面點擊【開始更正】按鈕,然后按照正常申報流程進行即可。對于部分情況下的綜合收益預扣預繳申報,啟用了上期更正申報功能。收入代理人申報只允許更正最后一張申報表(以前的更正需由辦稅服務廳辦理),其他申報表應在征期結束后更正,并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2)網上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申報、補充申報、更正申報(網絡版)
正常申報:自然人實名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WEB版)】后,可按月(季度)申報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通過【申報管理】-【申報】,選擇本報表進行正常申報。
補充申報:逾期申報需補充申報的,企業投資者或個體工商戶業主可繼續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WEB版)】進行申報,申報流程與正常申報相同。
更正申報:申報完成后,如果提交的數據有問題,可以通過申報管理-已申報進行更正申報。
上一篇:千百惠小編講講:商標注冊需要注意的問題 下一篇:千百惠小編講講:注冊商標類別應該怎么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