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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違法不能出境?真的,別等聯合懲戒找上你
發布時間 : 2022-01-25 07:41:12
前幾天張先生準備出國,卻被出入境管理局告知出境被限制,出境審核期間不能出國!我詢問原因才知道張先生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前經開原市、南海稅務機關檢查,發現A公司存在虛開他人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按規定將A公司列入黑名單,并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用于發布重大稅收違法行為進行聯合處罰。張先生出境前未按規定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什么情況下企業會被列入黑名單并被實施聯合懲戒?稅務機關應當按照《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規定,依法向社會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并將信息告知相關部門,共同實施嚴格監管和聯合懲戒。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標準的案件:
(一)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會計憑證,或者在賬簿上超期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后拒不申報或者謊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應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應納稅額占當年全部應納稅額的10%以上的;
(二)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以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方式,阻止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欠繳稅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三)以虛報出口或者其他欺詐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
(四)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納稅的;
(五)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
(六)虛開普通發票100張或者金額40萬元以上的;
(七)擅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制印章的;
(八)雖達不到上述標準,但違法情節嚴重并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
稅務機關立案核實企業違反稅法且案件符合上述標準后,稅務稽查局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或《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或法院判決最終確定本案效力后,按《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披露辦法(試行)》處理。
企業被列入黑名單會怎么樣?(1)發布信息
企業一旦被列入黑名單,稅務機關將企業相關信息錄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發布信息系統,并通過稅務機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也可以通過稅務機關公告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等渠道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發布內容如下:
1.對于法人或其他組織:公布其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納稅人識別號,法院判決確定的法定代表人、責任人或實際責任人的注冊地址、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不含出生年月日號,下同),法院判決確定的直接責任財務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責任人、違法事實)
2.對于自然人:宣布其姓名、性別和身份證號碼;
3.重大違法事實;
4.適用的法律依據;
5.稅務處理和稅務行政處罰;
6.進行檢查的單位;
7.對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負有直接責任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稅務機關可以公布其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納稅人識別號、注冊地址,以及直接責任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職業資格證書號碼。
(2)共同處罰
稅務機關將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采取以下懲戒措施:
1.納稅信用等級直接判定為D級,適用相應的D級納稅人管理辦法;
2.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前未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予以制止;
3.稅務機關將當事人信息提供給參與實施聯合處罰的相關部門(如銀監局、財政局、海關、工商部門等)。),相關部門將依法對當事人采取聯合處罰和管理措施。
企業被列入黑名單后還能夠恢復自由身嗎?企業被列入黑名單后,符合下列條件的,稅務機關不得向社會公開案件信息:
(一)符合此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標準第一條、第二條要求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能夠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已開展檢查的稅務機關決定只將案件信息錄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公告信息,即意味著在深圳注冊公司的費用,不對外披露案件信息。
(二)案件信息向社會公布后,當事人符合前款要求的,實施檢查的稅務機關決定停止向社會公布案件信息,并通知已開展稅款、滯納金、罰款繳納聯合處罰管理的部門。
此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已發布兩年的,將停止發布,并從公告欄中撤銷。但案件信息一旦錄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系統,將作為納稅人的納稅信用記錄永久保存。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大數據的應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全民信用時代已經到來,失信被處處限制將成為常態。企業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誠信經營,才能收獲豐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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