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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商標這些問題你要知道
發布時間 : 2019-05-21 16:23:19
商標注冊好之后也是能夠轉讓的,但是轉讓商標這些問題你也是需要知道的。
一、商標是否完成注冊
如果轉讓的商標還未完成注冊,那“購買”此類商標的風險還是很大的。了解商標的實時狀態,如果一切正常再買也不遲。
對方是否有權處置該商標權
一定要了解與你交易的人是否有權利處置該商標。如果商標是共有的,他必須經過共有人同意才能轉讓該商標。
你可以通過查驗商標注冊證書、商標轉讓合同、交易授權書等材料來確定商標的權利人是誰,以此確定轉讓人是否有權處置該商標。
二、商標何時到期
《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對于轉讓處于續展期或者寬展期的商標,受讓方記得要在合同中增加讓轉讓方盡快辦理續展的條款。如果該商標已經過了寬展期,那商標局是不會核準商標轉讓行為的。
三、商標是否變成通用名稱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所以大家在“購買”商標前,一定要弄清該商標是否已變成通用名稱。
四、商標是否存在許可他人使用的情況
受讓方要了解清楚轉讓方是否在轉讓商標之前有無許可給其他公司使用此商標。根據2002年最高法《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注冊商標的轉讓不影響轉讓前已經生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就是商標被轉讓后,被許可人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依舊可以繼續使用該商標,從而對轉讓商標的受讓人會產生不利影響。對于轉讓在先被許可給他人使用的商標,轉受讓雙方最好就此問題達成協議以避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五、商標是否存在質押的情況
假設商標已被轉讓人質押了再轉讓給你,這樣的商標堅決不能要。一旦該商標所擔保的債務不能清償,質押權人(債權人)有權以該商標專用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商標專用權的價款優先受償。
轉讓方是否持有商標的其他近似商標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以上就是小編對轉讓商標需要知道的問題介紹。更多關于商標的問題,歡迎撥打我們的熱線。千百惠提供商標從查詢到注冊的一系列服務,并有公司注冊、地址掛靠、記賬報稅等工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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